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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治理过度发放信用卡

发布时间:2021-12-23 15:57:33     访问量:277      分享至:

银保监会:治理过度发放信用卡

作为零售转型抓手的信用卡,近年来一直是银行的业务重点。为了业绩,不少银行将规模增长摆在首位,不断“跑马圈地”。此前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98亿张,环比增长0.97%。

银保监会:治理过度发放信用卡 

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69.26亿元。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给银行和客户都带来了风险。据了解,目前各行睡眠卡的平均比率在20%到30%,部分银行甚至更高。

 

一方面,大量的无效卡存在,这是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可能有很多潜在的风险,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会形成对银行或客户的风险,还可能导致客户的准入标准下降,导致过度授信。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因为过度负债沦为“卡奴”的案例不胜枚举。银保监会此前也曾多次发文指出以卡养卡误区,一些消费者借助以卡养卡的方式,通过办理各种机构的信用卡来交替还钱,容易陷入卡债越还越多的不良循环。部分银行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乱发卡、重复发卡的情况突出,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

 

监管要求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

 

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银行,银保监会也将对其业务进行限制。“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必须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办卡。在银行信用卡业务链条上存在大量服务商,这些合作有助于提高信用卡的受理环境,但是部分业务合作也存在行为不规范、管控不到位,以及合作双方权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

 

银行必须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办理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明确约定双方权责。银行通过单一合作机构的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均需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明确规定联名卡的联名单位应当是为客户提供其主营业务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合作内容仅限于联名单位广告推介及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权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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